close
据报道,韩国昌原处所支院卢甲植(音译)法官对崔某(57岁)申请的将12岁外孙领养为养子的入养申请,9日做出了许可裁决。
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,韩国50多岁的一对老夫妻决议将女儿亲生的外孙,收养为养子,向法院提出养子申请,并“意本地”取得了确定判决。
据懂得,上述的崔某的女儿于1998年同金某(32岁)结婚,生下了上述的外孙。然而因为金某父母的反对,双方终极离婚,而该外孙从毕生下来就被外公外婆抚育。
卢法官说:“外孙被领养为养子之后,双方的关联将可以更为密切,并能够等待精力和物理方面的支助,因而允许了该申请。”“6年级的外孙在经由这次领养之后,将改称妈妈跟姨妈为姐姐。因为当时已有筹备,所以不会造成家眷秩序方面的凌乱。”
法官还说:“就连不血统关系的儿童都可以被领养为养子,本人的亲人反而由于支属关系而不能领养的话,这将违反领养轨制的本来意思。”
全站熱搜